维护社会正常的交易秩序,签订合同是每个交易参与者应尽的责任,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在交易过程中,签订合同是确保双方权益的重要方式,有助于维护社会的正常交易秩序,下面是久久总结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快递点合同通用6篇,感谢您的参阅。
快递点合同篇1
甲方:百世汇通快递青岛李沧站
乙方: 身份证:
乙方在全面了解甲方的经营状况、运作模式等基础上,自愿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服从甲方统一品牌、统一公司形象、统一运作模式、统一价格结算、统一服务标准等有关规定,申请作为甲方的加盟承包商,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经营范围及特别约定
1、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 市 (区/县)双方确认的区域范围内经营取派件(操作区域明细见附件),乙方不得超出此区域经营业务,业务经营范围不得超过甲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快递公司承包合同样本。乙方变更、新增经营场所以及在甲方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均需及时(最迟两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2、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从事业务,乙方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第二条 合同变更、终止和续签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签署后按规定或约定时间内乙方须将风险保证金、首次物料费汇入甲方指定账号,如违反则视同合同未生效。
3、在合同正常执行期间,如乙方提出终止或变更,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继续保障操作,最长不超过30天。甲方确定乙方停止操作后,在30天内与乙方清理完毕所有的账务。如乙方故意拖欠甲方费用,自停止货物操作之日起,每日按甲方提供的欠款数额收取乙方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4、双方终止合作并解决完所有争议后,甲方抵扣乙方所欠费用后将剩余的保证金、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
5、合同签订后,若乙方在合同生效协议时间内仍不能运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6、合同期满后,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为甲方的加盟承包商。
第三条 相关费用及支付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当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 元作为保证金,以确保乙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双方合作中,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量要求乙方增加保证金,按日均到付代收金额的3倍增收,但最高不超过月代收货款总额的50%。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规范经营,维护汇通快递的声誉,如果出现丢件,损坏件,不及时派送,以及引起客户投诉的,甲方有权让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或从保证金中扣除。
5、乙方在签订合同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运营所需的物料费__ _ _ 元。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在开展门到门服务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 “汇通快递”的形象、声誉,切实保障双方的利益,严格保守商业秘密。
2、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指导使用相关软件、系统等;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操作规定、考核要求和服务规范等,如乙方达不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指定区域内,甲方可增设加盟商,该加盟商须与甲方直接签订加盟合同。
3、乙方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与业务指导,并承诺无条件实施约定服务区域内的派送(详见附件),及时、高效完成甲方赋予的任务,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理由加以拒绝或延迟派件义务。
4、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百世汇通快递相关操作规定和汇通总部的网络管理规定,乙方将已派送货物签单全部返还甲方;甲方对乙方的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56、乙方使用甲方工作单承揽的业务,必须通过甲方承运,不得通过其它快递公司或货运代理承运;除到付运费和代收货款外,送货方不得向收货人收取任何费用。
6、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因乙方的原因,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投诉的,甲方认为乙方确有过错,甲方直接向消费者偿付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
7、因乙方或其职员的故意或过失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或者存在其雇员违法或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因此使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甲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乙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有权要求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9、乙方的经营风险、法律责任和所加盟经营区域的业务开发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有关或相关连带责任。
1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 结算条款
1、代收款与其它费用分别结算。乙方将当天收到的代收款及时存到网银账户,最晚不得超过次日12:00,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拖延或抵扣,存款的同时需要向甲方提供存款项目明细。
2、到付款、派送费、保险费、到付款税金,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结算周期为1-31日。
3、结算业务时,如发生价格纠纷、服务质量纠纷、服务事故等情况,责任双方已协商一致的应在本月结算完毕。如果纠纷、事故未能解决或双方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则相关问题件的费用结算顺延至纠纷、事故解决后再行结算,最迟不超过结算期满后1个月,不得影响其它正常件的结算。
4、乙方购买甲方工作单、物料、装备时,应先将款项存入甲方网银账户,甲方确认到款后再行发货。
5、乙方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将风险保证金、网络结算预付款等费用支付给甲方以及签约后7日内仍不能运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按照保证金的50%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运单,每丢失一份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元/单的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已派送货物乙方不能按规定返回签收单的,乙方承担50元/单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无法收款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使用甲方工作单承揽业务,若未通过汇通快递转运的,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500元-1000元。
4、乙方不能按照规定返回到付款、代收款的,甲方将根据200元/天的标准进行处罚。超过2天未返款的,甲方暂停合作;超过7天未返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保证金不予返还。
5、因派送方责任造成货物延误、丢失或破损的,严格按照《汇通网络管理手册》的相关规定确定责任及赔偿,责任方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按照裁定的应赔付总额赔偿给受损方,延期赔偿的,每迟延一天支付给损失金额1%的滞纳金,超过15天没有赔偿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保证金不予返还。
6、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制定的考核标准和操作要求,如考核不达标或操作不能达到的应在一周内整改,一个月内仍不达标,对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并无需向对方进行赔偿或补偿。
第七条 风险转移
货物交接后,由接收方对货物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破损、丢失等)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附件以及甲方在管理过程中公示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发文是本合同的有效补充,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附加,所附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快递点合同篇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服务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航空、公路、国内快递等运输服务。
第二条:服务确认方式
1、乙方通过电话或传真接受甲方委托,提供上门收货、提供运单、检查等服务。
2、达成委托后甲方应及时将运输所需全部手续移交给乙方(所运货物需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
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及时办理相关货物手续,按双方协商同意的承运方式及服务收费标准开具工作单,依协商的承运方式、期限规定将物品运至目的'地。
第三条:运送过程中的安全要求注意事项
1、甲方所托运的货物应有合理的、符合安全运输的包装,应参加保险,保险费 ‰由甲方支付,乙方可代其办理;乙方应保证在上述服务过程中货物的安全,如造成货物丢失、短少、损坏等现象的,按货物的投险申明价值赔偿,最高不超过货物的投险价值、甲方未参加保险的货物若遗失、损坏,乙方按有关规定向甲方赔偿,国内货物最高赔偿额为当票货物运费的3倍(文件按1公斤计)。
2、 从承运货物时,至收货人签收时止,乙方对货物的遗失、短少、变质、损坏承担全部责任。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除外:(1)、不可抗力;(2)、货物的自然属性合理损耗或性质变化;(3)客户自行包装,因内在缺陷,造成货物受损;(4)客户自行包装,外包装完好而内装货物毁损、短少或遗失;(5)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6)经了解查证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
3、 收货签收后,该货物产生的遗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一切风险随之转移到收货人处,乙方不负责任。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查寻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信息反馈。
2、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时间与乙方进行结帐,出现违约时承担其相关责任。
第五条: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快递运输合同协议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快递点合同篇3
甲方;**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现有甲乙双方本着壮大“申通快递”品牌,完善“申通快递”服务网络的原则,重复上级总公司上海“申通快递”品牌的拥有人“上海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的同意,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如下承包区加盟协议;
1. 由甲方担保“申通快递”品牌的拥有人“上海申通快递有
限公司”申请开通庆阳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分分司使其成为“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在甘肃省xx市( )县( )的特许营业单位,乙方作为承包区网点在“申通快递”网络中运行。2.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相关的且真实的申请资料;
1.申通快递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4张)
3.经营场地证明复印件(租用合同或有产权证明)
4通讯号码
5其他配置及经营必须的交通工具和办公设施。
3.本合同期限为叁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4.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缴纳风险抵押金20000.00元,分分司管理费1000元1年,合计所有费用人民币21000.00元(大
写;叁万贰仟元整)。
5.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上海申通快递公司”的管理,营业期间严格按照“上海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和甲方的操作要求,规范操作、规范服务,具体条款见“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网站e3内部事务栏。
6.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支付由甲方为其代付的中转费用。
7.涉及快递的发运时效、方式,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双方及时安全的发运快递,(包括及时接发货物),否则按“上海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与上级总公司之间的派送费用、延误费用、遗失费用、破损费用、管理费用、处理费用等相关费用,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即时结算和支付,不的拖欠。
9.乙方在经营中需要停止营业或退出“申通快递”网络,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在经过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善后处理才可以停止营业或退出“申通快递”网络,并退还乙方协议第四条规定的网络风险抵押金。
10.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人员培训,并提供必备的上网软件及物料。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正常运营提供“上海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允许范围内的网络支持。
11.乙方经甲方同意向其他方转让特许经营权的,原来向甲方支付的服务保证金在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结算;甲方认为受让方经营风险增大的,甲方可以向受让方追加风险保证金,
受让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支付新增加的保证金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2.甲方和乙方在法律上和财务上为独立的经营主体,相互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而合同双方亦不会因本合同而变为任何形式之合伙关系。甲方因乙方的原因承担连带责任的,在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13.甲方为乙方提供并办理的有关乙方经营所需的证照及分公司资质以及年检,并不影响乙方在法律和财务上的独立性。如乙方办理法人经营资质应提前告知甲方,由甲方出具材料,乙方负责人注销原甲方分公司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乙方负责人、经营资质及场地等的变更不影响本加盟合同的履行。
14.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乙方转让特许加盟单位,须经甲方事先考察和书面同意,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规定标准,缴纳公司网络发展基金;乙方应保证第三方无条件接受并承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款条。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不能满足申通快递网络对该特许经营区域的服务需求的;不服从网络管理,内部管理不善严重损害网络体系的;跨区域经营的;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的;甲方有
权书面通知其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注册商标及有关标识的所有物品,并继续履行完终止合同前的未尽义务,甲方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未履行未完全履行义务而造成的损失。
15.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乌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16.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如产生有关本合同的争议,甲乙方应协商解决,协议不成应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本协议为甲、乙方自愿签订,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总公司一份,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快递点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委托甲方提供快递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选择甲方作为其快递公司。
2.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3.甲方应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将乙方的资料,物件完好无损地交给收件人。
4.每项快递业务,甲方须开具业务委托单,注明委托时间和收件时间。
5.乙方对甲方送件速度的一般要求为:
_________公里以内_________分钟内取件并送达;
_________—_________公里_________小时内取件并送达;
_________—_________公里_________小时内取件并送达;
超过_________公里面议;
特殊急件另行安排。
6.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重要单证,如提货单,手册,税单等进行签收并妥善保管。
7.若甲方送件人在途中遇突发事件,不能在规定时间抵达,须在10分钟内通知乙方。
8.甲方送抵目的地后应立即致电乙方,并由收件人签收并注明日期。
·委托代理合同 ·产品代理合同 ·总代理合同 ·代理会计合同
·招生代理合同 ·设备代理合同 ·进出口代理合同 ·设计代理合同
19.甲方的'快递价格不应超过市场平均价。
10.乙方应按约定方式及时付清款项。
11.违约责任:
甲方若出现延时或遗失单证,现金,损坏物件等现象,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
若乙方所委托的物件违反国家规定,所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1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有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14.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15.补充条款:
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快递点合同篇5
转让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职务:
受让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职务: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设立,由甲方与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币万元,其中,甲方占%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营公司%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出资币万元,实际出资币
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以币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
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____市公证处公证(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
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a;adc;):□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____市公证处公证后(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营公司、____市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受让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快递点合同篇6
甲方:
乙方:上海xx实业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保证其具有快递业务经营资格,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国内物流(速递)服务,在上海市签订如下合同本合同包括:
1、 本合同文本
2、 附件一:货物运输时效表
3、 附件二:货物运输价格表
4、 附件三:
第一条:服务内容、区域
1.1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国内的物流(速递)服务业务。
1.2 服务区域:甲方在全国各地所开通的全部区域。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加义务
2.1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
2.2 对于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2.3将乙方交付的货物送达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2.4 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2.5 如果乙方要求在同一派送区域内改变送货目的地,甲方有义务无偿提供服务;
2.6 为乙方提供货物运输、签收的查询服务;对于乙方的查询请求,当甲方的网平台无法自行查到货物信息或信息不准确时,对于乙方的查询请求,甲方应自查询当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乙方。查复期满未查到邮件的,甲方应按第六款的规定予以赔偿。
2.7 如遇需转寄ems的情况,接收货物时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后转寄;
2.8 及时向乙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商议处理。在紧急情况下(前提是并不影响乙方货物按时送达基础上),甲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乙方的处理办法,并将处理结果通知乙方。
2.9接照双方约定定期提供货物运输信息统计报表给乙方。
2.10 为乙方免费提供货物面单、信封、塑料包装袋;等其它必要的包装物品。
2.11出现送达地址或收件人(收件单位)等信息错误等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改正后,按照乙方书面通知的送达地址或收件人(收件单位)等信息重新送达;乙方末及时通知的,甲方应及时将货物退回乙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如果托运易碎、易渗漏货物及危险品等特殊货物,应事先向甲方说明,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或文件。需要特殊包装、加固时、甲方有义务提供此类服务,相关费用同乙方承担。
3.2 乙方应认真填写相关详细信息给提供给甲方,如果乙方提供了错误的信息,在收到甲方的改正通知后应及时改正并书面通知甲方。
3.3 不得寄易燃、易爆、易腐蚀或货币、非法出版物等国家明令禁止的禁运品;
3.4 乙方因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a. 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b.错报超重货物重量
c. 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3.5 按照约定价格及时支付运费。
第四条:送达及退回
4.1 收件人收到甲方送达的货物时:
a. 经检验确认货物外包装完好的,在回单上签收;
b. 经检验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定损坏的,有权拒绝签收,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在得到乙方许可后,把货物退回乙方。
4.2 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三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乙方允许后,将货物退回乙方;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4.3 由于甲方原因如途中损坏、派送不到等造成货物被退回的,由甲方承担运费。
第五条:费用与结算
5.1 每月21日前,甲方提供上个月结算清单明细交由乙方核对,乙方同在收到明细单之日起3日内核对完毕并予以确认;
5.2 在双方费用核对(算)确认后,由甲方依据费用总额开具正规发票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的当月 20日内将双方确认的款项全额支付给甲方;
5.3 费用的支付形式为:支票、银行转账、现金
第六条:保险及理赔
6.1 乙方须为500元以上货物支付保费,保价费率5%,最高保价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
6.2 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遗失或毁损,甲方负责赔偿。价值500元以上货物,甲方应按照保价金额向乙方赔偿。事后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应提供协助。
6.3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应承担同于货物错运等原因造成的延误交付的责任。延误7日以内,每延误1个工作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减免七分之一,延误超过7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全免因甲方延误交付货物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到达目的地的3个工作日以内以及法定节假日产生的顺延及延误不算在内。
6.4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风暴、损坏等物理、化学变化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a.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台风、腐蚀、污染、风暴、害虫、自然因素、叛乱、国内混乱或类似的双方都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
b.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损失;
c. 货物的合理损耗;
d. 甲方在运输过程中,上海境内耗损小于或等于1%无需向乙方赔偿,江苏浙江境内损耗小于或等于3%无需向乙方赔偿。
e. 甲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快件的遗失和损坏(包括但不限于函件、合同、印刷品等)应按照乙方的进价赔偿。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
有关本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同甲方双方友好协商。协议不成的,应向本合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执行各自末尽的权利,履行各自末尽的义务。
第八条: 知识产权
各方的名称和商标为各自独有及排他的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能在任何产品上使用对方的商标或在产品中应用对方的知识产权。
第九条: 保密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应向另一方提供相关操作信息、产品信息和其它营业信息。被提供的信息将被视为机密,所有权只属于提供信息方。接收信息方营业信息。接收信息方只能把另一方提供的'信息用于本合同义务和职责的执行中。除本合同允许外,甲乙双方都无权在末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前,以任何一种方式或为任何目的使用得到的机密信息。除了国家执法机关要求或已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不应向其他第三方公开机密信息。
第十条:诚信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一切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有关环境保护、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 其它
11.1本合同所指“以上”,不包括本数;“以下”“以内”含本数。
11.2 快递详情单及快递详情单背面《契约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3 因乙方提供的地址错误、变更未通知甲方原因导致另乙方的通知无法送达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另一方投递之次日视为送达日
11.4 甲乙双方的联络方式以本合同所记载的电话、通信地址为准。若对方的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的10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若不能按时提供方式信息应承担由于提供通信地址不准确而导致无法收到对方发出通知的一切责任。
11.5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11.6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7 本合同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合规定的双方应履行而尚末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甲方:上海全峰快递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银行账号: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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