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应急预案可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人们了解如何拟订一份具体的应急预案吗,下面是久久总结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灾害应急预案最新8篇,感谢您的参阅。
灾害应急预案篇1
一、特点
暴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如果控制不当,极易形成水灾,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甚至引起人身伤亡事故。因此,下暴雨时,做好防洪工作极为重要。
二、危险因素
1、连降暴雨。
2、排水沟不通畅。
3、库房破损,没及时维修。
4、库房地基不合理,外高内低。
5、防汛设备不齐全。
三、对策措施
1、各单位成立防汛突击队,下暴雨时各队员随时待命。
2、每年雨季来临前,行政保卫科组织人员做好排水沟的清除淤泥工作。
3、经常检查库房,发现破漏,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4、提高库房地基,或在雨季到来之前,用沙袋垫高库房门口。
5、准备齐全防汛设备、工具,使其处于随时能用状态。
6、下暴雨期间,各单位要保证24小时有人巡查,发现险情及时通知人员抢救。
六、评审、修订
暴雨、洪涝灾害发生后,行政保卫科应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必要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编制:行政保卫科
审核:批准:
暴雨洪涝灾害应急物资清单
油漆、油脂存放区应急物资清单
灾害应急预案篇2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工作理念,认真落实省市、区有关精神,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切实做到保民生、保畅通、保安全、保生产。
二、成立应对恶劣天气指挥机构
(一)应急指挥部
镇成立恶劣天气应急指挥部,党委书记任政委,镇长任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祁集派出所、镇综治办、水利站、应急办、党政办、民政所、司法所、财政所、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农业办、变电所、宣传办、中(小)学、卫生院、村(居)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二)应急指挥部构成及职责
1.后勤保障及物资供应组:
组长:崔璨
成员:财政所、党政办
主要职责:负责购买相关抢险物资,确保保证抢险所需物资工具及时充足,抢险保障到位。
2.应急防控组
组长:胡波
成员:应急办及各村居应急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仓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安全巡查,加强渡口的管理,组织做好防灾准备及紧急处置。
3.现场处置组
组长:
成员:祁集派出所、应急队、综治办、司法所、综治队员及村居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针对出现灾害的部位,组织应急队伍现场转移、疏散人民群众及财物,并开展抢险救灾相关工作;组织相关人员清理、清除道路积雪。
4.民政救助组
组长:徐璞
成员:民政所、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及各村居
主要职责:主要针对困难户进行安全巡查,发现流浪人员及时送救助站,加强敬老院的安全管理,及时清理积雪和冰冻,关注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的生活情况,及时对五保户、困难户进行慰问救助。
5.建筑物安全防控组
组长:韩前进
成员:城建办、水利站
主要职责:主要做好在建工地、房屋(过渡房、危房)、桥梁安全巡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公交站台、广告牌、塔吊的管理。
6.农业灾害防控组
组长:黄薪宇
成员:农业办、振兴办
主要职责:主要及时准确通过微信、短信、网站、广播等渠道向广大农户发布预警信息,排查大棚、畜禽舍、简易房的安全隐患,加强农业灾害技术指导和服务,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组织开展灾后生产恢复、受灾统计等。负责脱贫人口边缘户的.生产生活情况,对接民政办做好困难对象的救助工作。
7.综合协调组
组长:陈韬徐智福
成员:纪委、党政办
主要职责:负责救灾一线指挥协调工作,传达贯彻指挥中心各项决定、指令;联系、调配应急工作人员;督查各组工作人员落实决定、指令情况;汇总、上报、反馈各类信息。
8.宣传组
组长:高莹莹
成员:党建办、组宣办
主要职责:主要对群众进行应对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的宣传教育,宣传组人员要深入各村、各有关单位,督促各村做好应急物质准备和救援人员组织工作,当好一线的坚强后盾,联系学校、医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应急措施
(一)加强宣传发动。镇党政办要及时宣传雨雪冰冻天气的危害及防范措施,各村居要召开会议深入宣传发动,切实发动群众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办和城建办对域内所有建筑工地工地、重点部位负责人发放书面通知,动员和发动辖区单位做好应急防范;民政所对辖区五保户、困难户加强安全排查,确保人民群众居住安全。
(二)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值班备勤,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及时做好值班记录和信息上报,确保政令畅通(如有突发事件,部门和社区必须在15分钟内向街道应急办进行电话报告,1小时内进行书面报告,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须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相关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专业队伍和社会各方力量及时开展处置工作,努力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全镇所有干部职工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随叫随到;各纪委成员须每天巡查联点的社区值班备勤情况。
(三)加强排查梳理。对辖区内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巡查,对容易发生冰冻的路段、房屋、部位做到提前预防,重点盯防,并科学设置疏散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物质保障。抢险物质必须尽快采购到位,抢险设备必须保障性能良好,随时待命,随时做好抢险准备。
四、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机关各办、各社区所要把应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工作抓落实,克服侥幸、麻痹思想,切实保证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务必科学应对。所有工作人员要服从指挥中心的统一调度和安排,沉着冷静,防止打“乱战”;要科学做好物资的调配和供应,确保物资供应充足又不浪费;要做好检查和督促,确保预防在先。
(三)务必及时有效。如遇突发事件,现场处置组必须30分钟赶到现场进行及时处置,抢险人员要顾全大局,攻坚克难,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把灾害破损力降到最低。
(四)务必严肃纪律。应对雨雪冰灾等恶劣天气期间,机关、村居所有工作人员一律取消休假、外出,坚守工作岗位,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镇纪委及时抓好工作督查,对玩忽职守、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履行工作的一律追责。
灾害应急预案篇3
一、基本情况
我乡位于县最南部,与重庆市梁平县接壤,幅员面积32、06平方公里,辖6个行政村,2个社区。共4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约1、8万人。全乡地形以平坝为主、低山丘陵为辅,我乡地质灾害分布主要以为主,其他各村小规模的滑坡也分布较广。目前,排查发现地质灾害点5处,危及面积405亩,其中耕地235亩,威胁农户86户294人,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52万元,给我乡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胁。
二、应急机构及职责
乡政府成立由乡长雷勋章为指挥长,乡人大主席于世林,党委委员、副乡长李继明,党委委员,副乡长薛峰,党委委员、副乡长柏海川为副指挥长,党政办、派出所、财政所、社事办、综治办、卫生院、建管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党政办,负责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若出现地质灾害问题,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抢险救灾,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抢险及转移安置组、后勤保障组。其职责分工是:
(一)办公室:党委委员,副乡长薛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分别从党政办、社事办、建管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传达贯彻指挥部决策;组织抢险救灾力量,协调各部门关系;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收集有关的地灾,按时上报监测报表;公布抢险救灾临时规定。
(二)抢险及转移安置组:武装部长、副乡长柏海川任组长,分别从经发办、派出所及民兵组织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指挥抢险救灾队伍及时奔赴一线,组织群众撤离;负责组织抢险车抢险当路的畅通;维护险区内社会治安等。
(三)后勤保障组:党委委员、副乡长李继明任组长,分别从社事办、财政所、文化站、卫生院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发放,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组织急救队伍赶赴灾区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时检查灾区水源、食品卫生;负责妥善安置灾民,迅速组织力量修复灾区电力、通讯设施等,保证灾区用电和通讯通畅等。
(四)村社职责:各村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的防治和救灾。
在辖区内重大地质灾害点及其危险区域设置警戒标志,确定和发布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建立监测点、落实监测人员及防灾责任人。
有地灾害险情的村、社、企业的监测人员和防控灾责任人必须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发现险情变化,并做好记录,报告乡防灾领导小组。
广泛宣传、让受灾户人人明白,户户清楚本区域灾害发生时的预警信号及撤离路线、灾害发生前的前兆。
对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严重危房户,及时发送搬迁通知书,限期搬迁户和观察使用的危房户分别建卡,跟踪调查,随时掌握搬迁情况。
地质灾害发生后,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积极转移、搬迁安全区域,开展抗灾自救工作,恢复生产。
三、防灾责任人及监测员: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四、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乡国土资源所要会同地质灾害防灾抢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部门,在每年第一季度前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单位与责任人。
2、加强地质灾害监测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地质灾害预防预警的有关数据资料和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源的共享,不断提高监测质量。
3、加强汛期值班
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在汛期(每年四月至九月),防灾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凡逢暴雨时,按照县防汛防旱领导小组的部署,防灾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双人值班,领导带班;当发生地质灾害时,根据乡人民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值班,认真接听本辖区内的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并按规定报告、转达、处理。
4、加强险情巡查
乡、村、组在汛期,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巡查、监测和防范,发现灾情和险情要及时处理和报告。对已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要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情况紧急时,应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5、加强汛期灾害预报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由弱到强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五个等级,三级、四级、五级时预报。
三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
四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
五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
乡人民政府接到本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后,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逐级将有关信息迅速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区域内的村民。
6、加强隐患治理和避险安置工作
加快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排危除险工作。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采取避让安置,对暂时受威胁的住户进行临时转移安置,威胁较大或不能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住户,进行异地搬迁安置,妥善做好协调工作。
灾害应急预案篇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管理机制,及时有效地处置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郴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郴州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1.适用于我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建设工程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遵循原则
1.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在市政府、市安委统一领导下,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应急响应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明确专职人员,落实应急处置的责任。
2.相互协调,快速反应。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密切协作,保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
3.分工协作,属地负责。地方人民政府是处置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的主体,承担处置事故的首要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有组织地参与事故的处置活动。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设立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应急指挥部),其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指挥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局长(主任)
副指挥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副局长(市人防办)副局长(副主任)
成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工程科、法规科、住保科、城建科、村镇科、市场科、设计科、财务科、工程服务中心、市质安站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为:
1.指导、协调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
2.及时了解、掌握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情况,根据需要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有关情况;
3.发生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时,在事故前线负责应急救援救护和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及监督协调工作;与市指挥中心保持密切联系并接收指令,随时报告事故现场应急处理的情况或者请求予以必要的救援救护力量增援。
4.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事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并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市政府、省住建厅。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承办指挥部的日常事务,主任由工程科科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指派。
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为:受理事故报告、区分事故等级,传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政府、市安委指示,传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指挥部指令,联络行业各级应急机构和资源。
(二)相关机构职责
1.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机构的组建、职责应参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指挥部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2.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本单位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产权、物业管理等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已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4.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工程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设单位应当为施工项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三)基本应急工作组
为迅速开展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工作,应急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工程抢险、专家评估、后勤保障4个基本应急工作组。根据现场指挥工作需要,启动若干相关应急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市住建局办公室牵头,工程科、法规科参与,负责上传下达有关信息,联络联系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各工作组和各方面的工作。
2.工程抢险组:由市住建局工程科牵头,市质安站、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参与,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其中市质安站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的应急响应和救援,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负责抢险工程量的现场登记和核实工作。
3.专家评估组:由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牵头,工程科、设计科、市质安站参与,负责组建由科研、勘察、设计、施工、检测、鉴定等技术专家组成的抢险专家库,组织专家制定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开展工程结构安全性鉴定。
4.后勤保障组:由市住建局财务科牵头,办公室参与,负责市住建局抢险人员的后勤保障,包括车辆、雨衣、雨鞋、手电筒、安全帽、临时柴油发电、必需的食物及饮用水等调度。
(四)工程抢险专业队伍
1.工程抢险专业队伍在我市从事工程建设的建筑施工企业中选择,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调遣。
2.凡在我市从事工程建设的建筑施工企业均有承担本市工程抢险救援的义务。
3.工程抢险专业队伍应当具备处置工程坍塌、基坑坍塌、脚手架垮塌、设备倒塌等类型工程抢险工作的能力,各工程抢险专业队伍具体抢险类型分工由指挥部办公室结合企业情况确定。
4.在工程抢险专业队伍中,选择常设2个专业抢险和1个机动抢险队伍,常设抢险队伍可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三、监测和预警
(一)预警工作准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研究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预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各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进行研究分析,对出现危险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建筑工程抢险事件,应急办公室以及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及时划定危险区域,予以公告,必要时撤离人员、设备,并及时将风险信息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
四、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1.报告程序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事故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
(2)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到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同级政府和上一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事故或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企业及各级、各部门除根据管辖权限逐级上报外,可直接报至湖南省人民政府。
2.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简要情况:事故类别、事故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主体情况:有关建设、施工等单位全称、经济类型、生产经营规模、资质等级;
(4)事故报告的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
(5)事态控制及事故救援进展情况;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及处理的有关事宜;
(7)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快报要求的`相关内容。
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以下内容:
(8)有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
(9)事故原因分析;
(10)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11)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3.相关记录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对组织、协调应急行动的情况进行详细的书面记录。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应急行动情况,妥善保存重要痕迹、物证。
4.分级响应
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Ⅱ、Ⅲ、Ⅳ级(响应分级标准见附件)。
实施i、Ⅱ级响应行动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应迅速启动本预案,按程序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实施Ⅲ级响应行动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应迅速启动本预案,督促、组织事发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当地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实施Ⅳ级响应行动时,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启动相关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二)响应程序
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发生后,事故所在地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1.施工单位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和应急指挥工作组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救援,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市级、县市区级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将事故处理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
3.市住建局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局领导带队赶赴现场监督、协助当地政府研究处置对策,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并组织专家协助事故调查,及时向市政府和省住建厅汇报有关情况。
(三)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后期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清理与处理现场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秩序。
督促协调事故责任单位及有关部门按有关政策,对事故伤亡人员或家属给予安抚、补偿。社会、个人和有关机构向受灾人员捐赠的资金和物质,由市民政部门受理和发放。保险机构须在事故发生后按规定及时开展理赔工作。
五、应急结束
(一)结束程序
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危害以及可能发生的次生事故(灾害)因素被消除时后,启动应急响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决定并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二)事故抢险调查与调查报告
1.事故调查报告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发生事故的工程基本情况;
(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4)处理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5)事故结论;
(6)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
(7)各种必要的附件;
(8)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9)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2.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处置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引发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以及在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人员,依据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拒绝参加工程抢险救援的建筑施工企业,一年内禁止在我市承接工程。
六、应急保障
(一)抢险队伍保障
1.在我市从事工程建设的建筑施工企业,是我市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的主要救助力量。接到工程抢险救援的命令后,应立即无条件执行应急救援任务。
2.工程抢险专业队伍应做好各项应急物资、救援队伍的配置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培训、应急演习,提高应急反应处置能力。
(二)专业技术保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由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检、安监、检测、鉴定等技术专家组成的抢险专家库,同时依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专家队伍,在事故应急事件发生前后,根据抢险工程类型,挑选有关专家参加工程抢险工作,由专家队伍对工程险情进行预测和分析,制定应急救援技术方案,指导应急抢险工作。有关专家在接到应急救援的通知后,应立即无条件执行救援任务。
(三)经费保障
1.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经费由指挥部办公室申请应急专项资金解决。建筑工程抢险预案演练、宣传培训、设备装备配置管理、信息化以及其它日常管理经费,由市住建局财务科纳入部门预算申报解决。
2.各工程抢险专业队伍的应急抢险经费和日常管理经费由各自单位先行垫付,并本着合理、准确原则,经应急指挥部和审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和程序向财政部门申报解决。
3.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经费的支出,原则上由被救助工程的建设、施工单位或相关责任单位承担;其它临时性工程抢险任务经费的支出,按照“一事一办”和“谁使用、谁负担”的原则,由被保护、被救助部门或单位承担。
(四)物资保障
1.根据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的特点,定期收集有关建筑工程抢险的设备、设施、装备、物资的类型、数量、性能、分布情况等信息,建立抢险设备信息数据库。
2.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建筑工程抢险的实际需要,按照“先征调、后补偿”的原则,征调有关单位的设备、设施、装备、物资用于应急救援,被征调单位应无条件执行征调命令。
3.工程抢险专业队伍应当配备土方施工机械、起重机械、运输车辆、电气焊设备、发电设备、通讯设备、抽水设备、钢材、木材、水泥、防护用品、劳保用品以及其他必要的抢险设备、设施、装备、物资。
4.对实际抢险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缺少专用、专业抢险设备、设施、装备、物资的情况,依据“先行租赁,事后结算”的原则,由工程抢险专业队伍负责租用;工程抢险专业队伍无法立即解决的,由应急办公室协调解决。
5.工程抢险专业队伍负责建立本单位抢险设备信息数据库;对于本单位不具备的设备、设施、装备、物资,建立租赁信息数据库,确保应急抢险设备调用及时、可靠。
(五)宣传培训与演练
1.宣传
各级应急领导小组要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预防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知识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上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下级应急指挥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
(2)培训工作要合理设置课程、分类指导、严格考核,保证培训工作的质量;
(3)培训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多种组织方式有序进行,提升从业人员和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技能。
3.应急演练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定期部署和组织地区性的应急救援演练。
建筑、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及时处理事故隐患,对救援器材、设备等应设专人进行维护。
建筑、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施工现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检查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组织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评估,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七、附则
(一)名词术语的说明
1.本预案中的建筑工程新建、改建和拆除活动是指:
(1)新建:是指从基础开始建造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定也包括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并需要重新进行总体设计的建设项目;迁移厂址的建设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厂址的部分),符合新建条件的建设项目。
(2)扩建:是指在原有基础上加以扩充的项目;包括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以及为取得新的效益和使用功能而新建主要生产场所或工程的建设活动;对于建筑工程,扩建主要是指在原有基础上加高加层(需要新建造基础的工程属于新建项目)。
(3)改建:是指不增加建筑物或建设项目体量,在原有基础上,为提高生产效率,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产品方向,或改善建筑物使用功能、改变使用目的等,对原有工程进行改造的建设项目;装修工程也属改建;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增加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也属改建项目。
(4)拆除,是指拆除原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活动。
2.本预案中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负责管理与更新,并报市应急办备案。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调整本地区的应急预案。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三)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制定并负责解释。
(四)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灾害应急预案篇5
一.指导思想:
防台风、暴雨工作是关系到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为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财产安全,提升幼儿园防汛防台的处置能力,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防步骤:
1、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电话
组长:园长
组员:后勤组长
保教主任
工会主席
幼儿园启动防台防汛预案,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24值班制度。
三.应急措施:
1.加强信息沟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发生重大汛情,全体领导进岗到位,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开始运作;分管领导向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汛情;全面部署抗台防汛工作。
2.预防为主:
清走廊。台风登陆前,对阳台、走廊上的杂物、花盆等都要进行清理,以防止台风登陆时,被风吹掉下来伤害到人。
关门窗。台风、暴雨来临时,风力、雨量较大,要关好门窗,防止风、雨损坏门窗、家具和造成人员伤亡。
门卫对全校下水道和主要集水井进行全面的疏通。
对校建筑房屋上的天沟、落水管疏通,对全校大树进行修剪和加固。
对全校建筑物的避雷设施及室外电线做全面安全检查。
对室外天线、空调室外机、外悬挂物做全面安全检查。
各部门的室内电源、插座、门窗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因台风造成电路、电线中断,应及时关闭电源开关,启用应急灯、电筒或蜡烛照明。
四.保障措施:
预案启动后,幼儿园做好预警和信息记录。召开紧急会议,在最短的时间内,以电话等形式对幼儿园防汛防台工作进行部署,通报台汛动态,布置防汛防台、抢险救灾要求和任务。
随时与上级部门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加强信息沟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灾害应急预案篇6
为提高管理处应对道路突发地质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安部《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程序规定》、《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安徽省公路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安徽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管理处辖段内道路突发地质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管理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公路管理处为主的管理体制。
4.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应对工作的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
三、应急指挥体系
应急指挥体系由道路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监控中心(信息中心)、现场处置组组构成。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
1.为加强道路突发地质灾害的防御和处置能力,管理处结合实际,成立管理处道路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长:副指挥长:成员:
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同志兼任应急办公室主任。应急指挥部负责落实及督促其他部门应对道路突发地质灾害急处置工作。
2.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集团公司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检查落实情况;
(2)统一指挥管理处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1)负责24小时值班接警工作;
(2)负责管理处地质灾害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分析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提出报告和建议;
(3)组织协调各应急工作组工作;
(4)传达、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5)根据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工作组的要求,负责应急处置的具体日常工作;
(6)负责收集、汇总地质灾害信息及应急工作组、现场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
(7)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监控中心(信息中心)
应急状态时监控中心在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如下:
(1)实施24小时值班接警工作;
(2)接收、处理上级和应急协作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跟踪监测管理处地质灾害应急信息,实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3)第一时间与医疗单位、消防单位联系,确保及时救助,保障生命安全;
(4)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负责交通突发事件预测、预警支持系统正常运行工作;
(5)协助应急办公室收集、汇总地质灾害信息及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
(6)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由管理处内相关部门组建,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工作组分为六个应急工作小组,各组人员名单由应急办公室拟定,应急指挥部审定,各组人员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当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含)以上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应急工作小组成员由组长召集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长因故缺位时由应急指挥部指定人员担任。
1.综合协调小组
由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1)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
根据应急指挥部和其他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统一向省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和相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
(2)负责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
(3)按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筹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突发事件影响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4)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
(5)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事故救援小组
由管理处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1)按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的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现场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和指挥,保障作业安全;
(3)当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级部门或其他部门统一指挥时,服从指挥,积极配合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5)指定专人负责与各应急小组沟通联络,协调应急工作,并及时组长汇报情况;
(6)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交通管制小组
由路政稽查科负责人任组长,路政、施救人员及有关部门组成。
(1)在地质灾害救援期间组织、协调实施交通管制措施,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清障救援工作;
(2)组织、协调疏通地质灾害导致的道路、收费站堵塞,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疏导交通工作;
(3)负责公路通阻情况统计及公路滞留人员数量上报工作,尽最大努力对滞留在高速公路上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
(4)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道路抢通小组
由养护科负责人任组长,养护人员、养护应急小分队以及其他部门人员组成。
(1)负责组织抢修地质灾害损毁的道路、桥梁、隧道、收费站等公路设施,保证公路畅通,组织、协调应急队伍的调度和应急设备及物资的调配;
(2)负责联系、协调行业内应急力量及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通工作;
(3)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通信保障小组
由中控室负责人任组长,中控室有关人员组成。
(1)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
(2)负责通信保障工作;
(3)保障应急指挥部下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文件的传真和告知工作;
(4)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6后勤保障小组
由经营科负责人任组长,经营科、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1)负责应急状态期间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2)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7.总结评估小组
由处领导任组长,由其他应急工作小组及有关人员组成。
(1)调查、核实险性或灾情,同时会同有关人员对险情或灾情进行实时监测,查明灾情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
(2)对突发地质灾害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应急指挥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3)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协调小组、交通管制小组、道路抢通小组、通信保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与事故救援小组沟通联络,协调应急工作,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情况。
事故救援小组、交通管制小组、道路抢通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在地质灾害预警状态或应急响应行动终止时自动解散;综合协调小组、通信保障小组、总结评估小组在相关工作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宣布解散。
四、预警预防
(一)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各个单位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同时与省、市的国土资源、水利、气象、地质等部门密切合作,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
(二)预测、预警信息
1.信息内容
地质灾害险情出现的时间和地点、地质灾害类型、灾害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威胁对象和范围
2.信息
灾害应急预案篇7
为了有效提高应急处置幼儿园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1、本预案所指的幼儿园是:中心幼儿园。
2、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包括:台风、洪灾、旱灾、地震、山体滑坡、火灾、冰雹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幼儿园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事件。
二、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幼儿园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幼儿园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五个班主任领导负责,教师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工会主席负责管理。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
组 长:周燕娟
副组长:王悦芳 蒋晓红
主要职责:
1、在镇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全镇幼儿园自然灾害事件预防的各项工作。
2、监督、汇总和收集全镇各幼儿园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分析、研究幼儿园预防的工作措施。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
4、指导和督查各班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措施落实情况。
5、总结、推广部分班级处置自然灾害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6、协同上级部门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7、在镇、村领导的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幼儿园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幼儿园应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山坡、水沟、烟囱、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幼儿园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幼儿园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六、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
1、幼儿园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幼儿园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幼儿园举报自然灾害事件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幼儿园不履行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结合幼儿园的特点,幼儿园应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好事件发生情况,确保师生的安全。
八、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幼儿园一把手是本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幼儿园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
灾害应急预案篇8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任第一副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镇综合办、水务站、安监站、派出所、民政办、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综治办、司法所、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林业环保站、电管所、村镇规划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学、卫生院、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区、 区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镇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镇防汛抗旱方案;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镇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综合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安监站:负责防汛抗旱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3、综治办: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镇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电管所: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确把握全镇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7、水务站: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8、镇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10、民政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11、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12、国土资源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13、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4、林业环保站: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及环保工作。
15、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6、中(小)学: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7、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每月26日前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灾害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干旱灾害预警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指挥长主持镇防指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洪抗旱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镇防指副组长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镇防办随时将情况上报县防指。
2、受灾村村委会的主要领导应根据镇防指指令及时动员、部署本村防汛抗旱工作,服从镇防指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二)应急响应措施
1、汛情灾害
当发生汛情灾害后,镇防指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2、干旱灾害
加强旱情监测和抗旱工作的宣传,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六、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镇防指统一指挥村组及各有关单位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镇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进行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村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村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镇人武部负责所属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并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村转移危险地方的群众。成员部门单位分别指导抢险救灾工作;镇民政办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镇综治办、人武部、派出所、司法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灾。干旱发生地的村组织全社会力量抗旱救灾。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协助调处水事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三)应急资金保障。镇财政所牵头,水务站、民政办、国土资源所等单位负责镇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四)医疗卫生保障。镇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后勤保障。灾害发生的村配合镇政府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六)灾情核查。民政办牵头,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镇防指。
(七)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村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方的重建工作。
各村委会、镇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每个成员单位必须成立20人以上的抢险突击队,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七、附则
(一)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镇防指报镇政府进行表彰。对防汛抗旱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防洪法》、《水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本预案由镇政府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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